【圆明网】吉林省蛟河市法轮功学员杨永梅,日前遭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两年。法院没有通知律师,律师去会见杨永梅时才得知此情况。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下午,法轮功学员杨永梅、王辉在对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过程中,被民主派出所警察李龙、刘志林等绑架,杨永梅身上携带的590元现金被抢。当天晚上十一点,杨永梅、王辉被劫持到蛟河市拘留所非法关押。但是警察直到四月二十日也没有通知家属。
在拘留所期间,杨永梅、王辉一直绝食抵制迫害。四月二十三日,警察把她俩拉去市医院检查身体。王辉于四月二十五日被释放。四月二十七日上午,杨永梅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十五天后,杨永梅的老母亲没见到女儿回来,于五月四日到民主派出所打听女儿下落,片警说杨永梅由治安拘留被转为刑事拘留,已经移交公安局了,不归派出所管了。
家人为杨永梅请了律师。从二零一五年五月至十月份,辩护律师多次去蛟河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提交代理手续委托书等,却一次次地被拒门外。有一次正巧在法院见到主管此案的庭长孙兆强,律师说明来意,结果孙兆强立刻推辞有急事,让找另一具体办案人,却不告知姓名。辩护律师只好找到具体办案的科室,结果科室的人又让他去找门卫的保安,就这样被推了出来。
辩护律师也几次去蛟河检察院,结果检察院拒绝律师提交手续,不敢接,也不告知真实办案人姓名,完全违背司法程序。蛟河市法院惧怕正义律师上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到了这种地步。
杨永梅被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六个月后,被非法判刑两年,法院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律师十月二十九日去会见杨永梅时才得知情况。这时距离杨永梅被判刑已经过去两个月了。杨永梅现仍被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